股份制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内容。其中,解散和清算程序是股份制公司章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关系到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

股份制公司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如何规定?

>

解散事由

股份制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解散事由,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解散程序

解散程序是股份制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2.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3. 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

4. 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5. 清算结束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组组成

清算组是股份制公司解散后负责清算工作的组织,其组成方式如下:

1.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指定;

2. 法定代表人指定;

3. 法院指定。

清算期间的法律地位

清算期间,股份制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但仅限于清算范围内。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权利,履行公司义务。

清算费用的承担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工作人员的报酬、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等。清算费用由公司财产优先支付。

债权债务的处理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依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包括:

1. 债权人申报债权;

2. 清算组审查债权;

3. 债权债务的清偿。

剩余财产的分配

清算结束后,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财产处理、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情况。清算报告应提交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见解

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https://baoshanqu.jingjikaifaqu.cn)在办理股份制公司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方面,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他们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协助企业顺利完成解散和清算工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他们还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