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中关于清算程序的具体规定。通过对章程内容的深入分析,本文从六个方面对清算程序进行了全面解读,旨在为合资公司提供清晰的清算操作指南,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中清算程序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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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程序的启动条件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清算程序的启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经营目的实现或无法实现、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等。这些条件的明确设定,有助于确保清算程序的及时启动。

二、清算组的组成与职责

根据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清算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代表以及聘请的清算顾问组成。清算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算工作、编制清算报告、处理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等。章程对清算组成员的资格和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清算公告与债权人申报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要求,清算组在清算程序启动后,应当及时发布清算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清算原因、清算组成员名单、债权人申报期限等。债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清单。

四、财产清理与评估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规定,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清算组还应当对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财产清理与评估的目的是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债务清偿与剩余财产分配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明确,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优先清偿公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税款等。债务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章程对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的程序和原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六、清算终结与公司注销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规定,清算程序完成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清算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完成后,清算程序正式终结。

宝山开发区合资公司章程中对清算程序的规定,涵盖了清算程序的启动、清算组的组成与职责、清算公告与债权人申报、财产清理与评估、债务清偿与剩余财产分配以及清算终结与公司注销等各个方面。这些规定的制定,旨在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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