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讨宝山开发区公司设立公告异议答复后,如何撤销异议的相关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的分析,文章从异议撤销的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为企业和相关人士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宝山开发区公司设立公告异议答复后,如何撤销异议?

>

一、异议撤销的条件

1. 异议人主动撤回异议:在异议答复后,异议人可以主动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异议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异议人撤回异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异议人明确表示撤回异议;

- 异议人提交撤回异议的书面材料;

- 异议人未对设立公告提出新的异议。

2. 异议答复已生效:异议答复生效后,异议人如需撤销异议,应当等待异议答复的生效。在异议答复生效前,异议人不得撤销异议。

3. 异议答复未涉及其他当事人权益:异议答复仅涉及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未涉及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如异议答复涉及其他当事人权益,则异议人撤销异议需取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

二、异议撤销的程序

1. 提交撤回异议申请:异议人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异议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异议人提交的撤回异议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异议人符合撤销异议的条件。

3. 公告异议撤销:登记机关在审核通过后,对异议撤销进行公告,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4. 异议撤销生效:公告异议撤销后,异议撤销生效,异议人不再享有异议权。

三、异议撤销的法律后果

1. 异议撤销后,异议人不得再对设立公告提出新的异议。

2. 异议撤销不影响设立公告的效力,设立公告继续有效。

3. 异议撤销后,如异议人再次对设立公告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四、异议撤销的注意事项

1. 异议人应在异议答复生效后及时提出撤销异议的申请,以免影响设立公告的效力。

2. 异议人提交的撤回异议申请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

3. 异议人应积极配合登记机关的审核工作,确保异议撤销程序的顺利进行。

五、异议撤销的实践案例

1. 案例一: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因股东之间产生纠纷,股东甲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在异议答复生效后,股东甲主动撤回异议,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公告异议撤销。

2. 案例二: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因异议答复涉及其他当事人权益,异议人未能取得相关当事人的同意,故异议撤销未能成功。

六、总结归纳

宝山开发区公司设立公告异议答复后,异议人可以通过主动撤回异议、等待异议答复生效、取得相关当事人同意等方式撤销异议。在撤销异议的过程中,异议人应注意相关条件和程序,确保异议撤销的顺利进行。

关于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办理宝山开发区公司设立公告异议答复后,如何撤销异议?相关服务的见解

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部门提供专业的公司设立公告异议答复及撤销服务。通过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协助企业顺利完成异议撤销,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招商部门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合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