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章程是合资企业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规定至关重要。这些程序确保了公司在终止运营时能够有序、合法地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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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散事由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根据合资公司章程,若公司设立时约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且股东会一致同意不再续期,则公司应当解散。
2.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如公司经营不善、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等。
3.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无法续期:若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但无法按照法定程序续期,则公司应当解散。
4.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可能因违法行为或经营不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此时公司应当解散。
5.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在极端情况下,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应当解散。
三、解散程序
1. 召开股东会:公司解散前,应当召开股东会,讨论并通过解散决议。
2. 成立清算组:解散决议通过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
3.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4.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5. 处理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包括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6.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等。
7. 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完成公司解散手续。
四、清算程序
1. 成立清算组:清算程序开始前,应当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
2.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 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4. 处理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包括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5.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过程、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等。
6. 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完成公司清算手续。
五、清算期间的法律责任
1.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财产,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若清算组成员违反职责,给公司、股东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清算期间的法律保护:清算期间,公司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清算期间的法律责任:清算期间,公司、股东或清算组成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清算结束后的处理
1. 剩余财产分配: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分配。
2. 清算报告的备案: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清算组解散: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解散,其职责终止。
七、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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