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破产备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当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破产时,企业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破产备案申请,这是破产程序的第一步。<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破产备案后,如何进行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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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产备案所需材料

外资企业在进行破产备案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股东会决议;

2. 破产申请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资产负债表;

5. 企业财产清单;

6. 企业债务清单;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破产备案流程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破产备案的流程如下:

1.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2.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破产备案申请;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颁发破产备案证明;

5. 公告破产信息,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

破产备案后,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债权证明;

2. 债权数额;

3. 债权人身份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破产财产的清算

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需:

1. 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盘点;

2. 对破产企业的债务进行核实;

3.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进行审查;

4. 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现;

5. 将变现所得用于偿还债务。

六、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优先支付破产费用;

2. 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3. 优先支付税款;

4. 按比例支付其他债权人。

七、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程序终结的条件包括:

1.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2. 债权人无异议;

3. 破产管理人提交破产终结报告;

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破产终结。

八、破产备案后的后续操作

破产备案后,外资企业需要进行以下后续操作:

1. 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注销税务登记;

3.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4. 处理剩余财产;

5. 完成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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