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开发区股份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规范,其中解散和清算程序是章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司在解散时能够有序、合法地进行清算,保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宝山开发区股份公司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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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散事由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6.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解散决议

1. 提出解散决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解散决议草案;

2. 股东会审议:将解散决议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决议通过:股东会以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解散决议;

4. 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在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5. 公告:公司应当在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告。

四、清算组成立

1. 清算组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指定清算组成员;

2. 清算组成员资格: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 清算组职责:负责处理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事务;

4. 清算组工作程序: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清算;

5. 清算组报告:清算组应当定期向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清算工作进展情况。

五、清算程序

1. 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 债权确认:清算组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3. 资产清理: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4. 负债清偿:清算组应当优先清偿公司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5. 股东权益分配: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 清算终结: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六、清算终结后的处理

1. 清算报告审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清算报告;

2. 清算终结:清算报告经审议通过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3. 清算终结公告:清算组应当公告清算终结;

4. 清算档案保存: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档案保存一定年限。

七、

宝山开发区股份公司章程中解散和清算程序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司在解散时能够有序、合法地进行清算,保护各方利益。通过上述程序的规范执行,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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