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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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章程目的与依据
本章程旨在规范集团企业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公司性质与经营范围
本集团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但不限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1.3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设于[具体地址],如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二、股东权益与义务
2.1 股东权益
股东享有以下权益:
-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 分享公司利润;
- 股东会召开时,享有表决权;
- 优先购买权;
- 股东转让股权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2 股东义务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 遵守公司章程;
-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三、公司解散事由
3.1 解散事由
公司因以下事由解散:
- 股东会决议解散;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关闭;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四、解散程序
4.1 解散决议
公司解散前,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就解散事宜进行表决。股东会决议解散的,需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4.2 清算组成立
公司解散后,应立即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指定,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
4.3 清算程序
清算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清算:
-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 召开债权人会议;
- 变卖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 分配剩余财产;
- 提交清算报告。
五、清算责任
5.1 清算责任
清算组成员应依法履行清算职责,对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2 清算期限
清算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经股东会同意,可适当延长。
六、清算终止
6.1 清算终止条件
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经股东会确认,清算终止。
6.2 清算终止程序
清算终止后,清算组应编制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附则
7.1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7.2 章程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八、宝山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见解
宝山经济开发区作为重要的经济区域,提供了一系列集团企业注册章程办理服务。在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方面,宝山经济开发区注重以下几点: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清算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在解散和清算过程中规避风险;
-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清算效率;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 为企业提供后续服务,如企业重组、并购等;
- 建立健全的清算档案,为今后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宝山经济开发区在集团企业注册章程办理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方面,展现了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态度,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